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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離岸公司,成立離岸公司有什么用途?
時間: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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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qū),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shù)?,其業(yè)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例如在巴哈馬群島注冊一家貿易公司,但其貿易業(yè)務的往來可以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
通常離岸公司設立在包括英屬維京島(B r itish V irg in Is land s),巴哈馬(B ah am e s),開曼群島(C aym an Is-land s),百慕大群島(B e rm ud a),巴拿馬(B an am a)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島,對當?shù)刈怨净砻馑枚?、資本利得稅、公司應付稅和印花稅。
對于擬上市企業(yè)來說,離岸公司的首要作用是方便實施境外買殼上市,另外境外公司累積盈余可以無限制地保留,并且可以通過離岸公司進行投資和方便商貿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