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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與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條件比較(2)
時間: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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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會計師事務(wù)所
(二)新加坡主板與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條件比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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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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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創(chuàng)業(y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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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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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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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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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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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備三年業(yè)務(wù)記錄,發(fā)行人最近三年主要業(yè)務(wù)和管理層沒有發(fā)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fā)生變更采用美國會計準(zhǔn)則或新加坡準(zhǔn)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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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年或以上連續(xù)、活躍的經(jīng)營紀(jì)錄,所持業(yè)務(wù)在新加坡的公司,須有兩名獨立董事;業(yè)務(wù)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兩名常住新加坡的獨立董事,一位全職在新加坡的執(zhí)行董事,并且每季開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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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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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年稅前利潤750萬新元,每年至少100萬新元,或最近兩年累計稅前盈利1000萬元新幣(1新元約等于5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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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會計師報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見,有效期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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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公眾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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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股票至少有一千名股東持有,大于3億新幣比例減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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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持股至少為50萬股或發(fā)行繳足股本的15%(以高者為準(zhǔn)),至少500個公眾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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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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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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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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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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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信息披露,買賣風(fēng)險自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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