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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稅率地區(qū)總分機構計算應納所得稅額例題(3)
時間: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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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企業(yè)2009年一季度預繳企業(yè)所得稅時:
1、“先由總機構統(tǒng)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國稅發(fā)〔2008〕28號文件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qū)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
總機構應納稅所得額=100*50%=50
25%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所得額=100*50%*(0.35*10/50+0.35*10/50+0.3*10/50)=10
15%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所得額=100*50%*(0.35*15/50+0.35*15/50+0.3*15/50)=15
18%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所得額=100*50%*(0.35*25/50+0.35*25/50+0.3*25/50)=25
2、“再分別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出企業(yè)的應納所得稅額。”
總機構應納稅額=50*25%=12.5
25%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額=10*25%=2.5
15%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額=15*15%=2.25
18%稅率地區(qū)的應納稅額=25*18%=4.5
3、“然后再按照國稅發(fā)〔2008〕28號文件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向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攤就地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款。”
總共應納稅款=12.5+2.5+2.25+4.5=21.75
2009年一季度 總機構應納稅額=21.75*50%=10.875 ( 其中25%就地入庫5.4375 ,25%預繳入中央國庫5.4375 )
四個分支機構應分攤=21.75*50%=10.875
2009年一季度 分支一應預繳稅額=10.875*(0.35*10/50+0.35*10/50+0.3*10/50)=2.175
2009年一季度 分支二應預繳稅額=10.875*(0.35*15/50+0.35*15/50+0.3*15/50)=3.2625
2009年一季度 分支三應預繳稅額=10.875*(0.35*25/50+0.35*25/50+0.3*25/50)=5.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