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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估價格與實際價格不同如何調賬?
時間: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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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
【問題】
甲公司月末有一批材料發(fā)票未到,暫時按估價計入成本(采用實際價格計算成本),次月該項材料的發(fā)票收到,但是與估算的成本價格不同,請問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答】
暫估材料正確的賬務處理為:
?。?)月末按材料的暫估價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用紅字沖回: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實際結算憑證到達: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并且根據新價格計算應該計入成本的金額,將其與原轉入成本的差額進行處理:
借: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紅字或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