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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身份不同個稅計算方式不同
時間: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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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yè)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14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3號),律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在事務所的身份不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也不一樣。
合伙人律師:以律師事務所年度經(jīng)營所得全額作為基數(shù),按出資比例或者事先約定的比例計算各合伙人律師應分配的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若事務所存在賬務不健全無法查賬征收,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合伙人律師個人的應納稅額。
聘用律師:律師事務所支付給作為雇員的聘用律師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聘用律師從事務所獲得的業(yè)務提成最高按35%的比例扣除辦案費用后,余額與律師事務所發(fā)給的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我的老公是鬼物
兼職律師: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不能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而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兼職律師應于次月7日內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