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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代表處2010年檢審計和準備資料
北京外資代表處2011年年檢(工商)通知及年檢提交資料清單
根據(jù)北京市工商局規(guī)定,今年代表處年檢變化很大,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并電子版上傳網(wǎng)站,詳情請咨詢:010-82620337。代表處年檢具體為:
根據(jù)《企業(yè)年度檢驗辦法》、《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凡2010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屬分局登記注冊,領取《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的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以及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遷入本市且經(jīng)市局及各分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均須在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受年度檢驗(以下簡稱年檢)或申請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逾期未接受年檢或辦理年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wǎng)站(www.baic.gov.cn),也可憑《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年檢報告書》或《年度報告書》申報、辦理年檢或年報手續(xù)。
代表機構年檢年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度報告書;
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電子版本);
③加蓋公章的登記證復印件;
代表機構設立時涉及前置許可的,需提交加蓋公章的前置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設立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代表機構,無需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提示:通過年報的代表機構請及時更換為新《登記證》
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為代表處提供審計、代理、咨詢服務,業(yè)務咨詢電話:010-8262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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