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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律師質疑多部法規(guī)對納稅人規(guī)定有問題(4)
“咱們國家連過渡的"雙主體"都沒達到,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國家。”孫健夫解釋說,我國稅收主要來自從價計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這三大稅加上其他流轉稅的收入,占整個國家稅款的60%以上。那么由此可知,我國稅收主體來自流轉稅。它直接對企業(yè)征稅,間接對消費者征稅;而多數西方國家實行個人所得稅作為主體稅種的稅制結構,稅收的大部分來自個人所得稅,直接對個人和家庭征稅。
“為什么外國人對納稅的概念跟自己的公民權利有那么深刻的認識?就是因為他們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都會繳納所得稅,都是所得稅的納稅人。所得稅是他們的主體稅種。”孫健夫不否認韓甫政所提的“我國納稅人權利意識極為不足”的觀點。
在孫健夫看來,當每個人在爭取自己權益的時候,因為與自身經濟利益掛鉤,表現出的每個人的權利意識就很強,這跟納稅人的身份確實有關系。
“在一些西方國家,窮人掙的少,繳了稅以后可能會退給你。這個過程會讓每個人都會感受到:你和稅收的關系,你和國家財政的關系,你和政府履行公共職能的關系。這些都看得非常清楚、體會得非常深刻。”孫健夫說。
“而以流轉稅為主體的國家,企業(yè)是納稅人,普通人雖然通過商品納了稅,但是絕大多數人不計較商品里包含了多少稅款。”孫健夫分析我國納稅現狀說,“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怎么用這個錢,在很多人看來,確實跟他沒有太大的關系,因為這錢你不知道怎么交上去的。通過購買商品交了稅,真正是自己出的錢,但他卻感受不到這一點。”
“假如你不改革主體稅種,保持現在的稅制格局,不可能把納稅人改成是個人。”此前孫健夫也研究過該問題,還專門寫過文章。
“從發(fā)展趨勢上來講,遲早或者說是應該過渡到所得稅為主體。”孫健夫補充說,以流轉稅為主體改為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也是促進公民、納稅人權利意識非常重要的一點,是一個重要的渠道和改革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