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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會計師事務所合并之殤(2)
注會責任
重大舞弊事件顯示注會未勤勉盡職
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與其審計機構的執(zhí)業(yè)操守有直接關系。今年2月28日,證監(jiān)會對綠大地案中介機構開出罰單,審計機構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下稱“鵬城”)被撤銷證券服務業(yè)務許可,并因此被稱之為“史上最嚴厲的罰單”。
萬福生科的造假丑聞也將其審計機構中磊所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萬福生科發(fā)布的相關公告顯示,作為萬福生科的審計機構,中磊所對其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現(xiàn)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是否勤勉盡責被認為是審計機構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中是否應該承擔相關責任的重要標準之一,資深注冊會計師、江蘇省南通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副秘書長劉志耕向本報記者表示,在眾多重大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中,審計機構有一個共性問題,就是都未能做到勤勉盡職。
“未能勤勉盡職往往有四種情形:一是屬于疏忽大意型,表面上看雖較為全面地執(zhí)行了審計準則,但未能保持必要的職業(yè)懷疑態(tài)度,以至于讓問題從眼皮底下滑過;二是屬于未能全面認真執(zhí)行審計準則,最為典型的問題是忽視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該履行的程序不履行,或即使履行但往往是形式主義,從而讓問題滑過;三是為了不得罪被審計單位,對存在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或者對一些問題不能堅持原則,與被審計單位討價還價,最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提示被審計單位如何掩蓋問題;四是為了滿足被審計單位實施舞弊的需要,不惜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審計準則,幫著出謀劃策、弄虛作假。”劉志耕表示。
劉志耕指出,只要注冊會計師存在上述四種情形,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必須注意的是,注冊會計師應該承擔責任的大小,應該依據注冊會計師對存在問題的主觀故意程度,根據被審計單位存在問題的性質等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
被合并方
問題事務所主動選擇合并是市場機制處罰的結果
就在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現(xiàn)場調查基本結束之際,有傳言稱,陷入輿論漩渦的中磊正在為并入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做準備。
中磊江西分所工作人員日前對相關媒體稱,該分所轉入大信的工作“正在操作中”;而中磊深圳分所的人士則表示,雙方的領導正在商談具體并入的細節(jié)等事宜,“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正式并入的通知,至于以何種方式并入,人員、項目如何處理都還不知道,同事們都在等詳細的方案出來。”
不過,中磊江西分所相關人士指出,并入大信主要是出于改制需求,“財政部也有規(guī)定,會計師事務所要在2013年全部轉成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大信是轉制需要,這事還在等待相關部門的批準。”此前,陷入綠大地事件中的深圳鵬城就選擇了并入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時任鵬城所所長饒永給出的合并理由是:“出于行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強強聯(lián)合的需要。”